我国古代的武举制度确立于何时?

来源: 2017年08月28日 人浏览过

先秦的“士”最早为武士,武士是最低的一级贵族,身份为世袭。战国开始,“士”开始转变为文士,社会其他阶层人士,亦能因为自己的才能被统治者赏识而入仕。两汉有所谓“察举”、“聘召”及“举贤良方正”等拣选人材的方法。魏、晋、南北朝则以“九品官人法”取士。隋、唐以前很长一段时间,武勇之材皆应时需召拔而无定规。


一般都认为武举制始于唐朝。事实上,非正式的武举制,从隋朝便开始了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公元608)四月曾下诏曰:“孝悌有闻,人伦之本;德行敦厚,立身之基。或节义可称,或操履清洁,所以激贪励俗,有益风化。强毅正直,执宪不挠,学业优敏,文才美秀,并为廊庙之用,实乃瑚琏之资。才堪将略,则拔之以御侮;膂力骁壮,则任之以爪牙。爰及一艺可取,亦宜采录;众善毕举,与时无弃。以此求治。庶几非远。文武有职事以上,宜依令十科举人。”显然,这十科中,想必有关于武举的一科甚至数科。只是隋朝科举选士,或按二科,或按四科,或按十科,科目都是临时规定,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形成为定制。唐贞观十二年(公元638),“始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,领以诸卫将军,号‘飞骑’。其法:取户二等以上,长六尺阔壮者,试弓马四次上,翘关举五、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。复择马射为百骑。”显然,在武则天正式开武举之前,已有了某些课试拣拔武勇人才的做法。


武举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则天时。《通典·选举三·历代制下》云:“(武则天)长安二年(公元702),教人习武艺,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,行乡饮酒礼,送于兵部。”《通典》注云:“(唐玄宗)开元十九年(公元731),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”;“天宝六载(公元747)正月制:文武之道,既惟并用;宗敬之仪,不可独阙。其乡贡武举人上省,先令谒太公庙。每拜大将及行师冠捷,亦宜告庙”。武举之制,从此确立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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